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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与自来水,是一回事吗?

发布者:苏州环科制药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2-28 09:28:05 点击次数:302 关闭
饮用水与自来水,是一回事吗?
自来水与饮用水是两个不一样的术语与概念。
自来水:是指通过自来水处理厂净化、消毒后生产出来的符合相应标准的供人们生活、生产使用的水。
生活用水主要通过水厂的取水泵站汲取江河湖泊及地下水,地表水,由自来水厂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标准》,经过沉淀、消毒、过滤等工艺流程的处理,最后通过配水泵站输送到各个用户。
自来水在中国大陆一般不被用来直接饮用,但在世界某些地区由于采用了较高的质量管理标准而直接饮用。
饮用水:是指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饮用水包括干净的天然泉水、井水、河水和湖水,也包括经过处理的矿泉水、纯净水等。加工过的饮用水有瓶装水、桶装水、管道直饮水等形式。
2007年7月1日,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该标准具有三个特点:
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该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GB 5749-85)的35项增至106项;
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由于中国地域广阔,各地具体情况不同,新标准中的水质全部指标最迟于2010年7月1日实施。
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第99条规定:药品生产用水应适合其用途,应至少采用饮用水作为制药用水。

自来水与饮用水是两个概念。


制药行业中,最低级别的制药用水为饮用水,基于国情考虑,大多数企业只能采用自来水为制药用水的原水。如果自来水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标准,制药企业需将自来水引入制水间进行净化处理,遵照中国GMP规定,自来水不允许直接用于制药生产环节(包括洗手、洁具清洗)。
原则上来讲,饮用水工程为国家工程,自来水企业有责任输送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到各个制药企业的制水间,饮用水水质判断标准不能仅限于自来水企业的设备出口,应该延伸到各个用水点用户处。这个责任误区主要是市政管网无法时刻输送给企业符合GB的饮用水,导致企业需要自行进行净化处理,在自行净化自来水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将预处理列入纯化水机的“中国特色”的误区。